关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评估工作的通知
豫建监协〔2022〕17号
根据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关于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评估活动的通知》(中监协〔2022〕9号)文件要求,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在会员范围内对单位会员进行信用评估。现将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对单位会员信用评估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河南省内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
二、评估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7月30日
三、评估程序
1.各单位会员根据《单位会员信用评估标准》的相关内容,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系统企业管理界面内对本企业进行会员信用自评估;
2.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对河南省内的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单位会员自评估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结束后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将单位会员自评估分数和公示情况报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记入单位会员信用档案。
四、评估内容
1.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资质、团队建设、依法纳税、员工权益保障、员工教育投入、技术装备;
2.优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获奖、表扬、科学技术创新成果与应用、三体系认证、社会贡献、协会活动;
3.不良信用信息,主要包括:违规行为、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管考核缺项、黑名单、恶性竞争、信息失真、外地分支机构管理缺失;
4.评估单位信息采集时间区间为: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五、评估要求
1.单位会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信用评估标准自行评估,不得弄虚作假;
2.单位会员信用评估要严格执行《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员信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依规开展。
六、评估得分计算方式
最后得分X=基本信息得分X30% +优良信用信息得分X30%+不良信用信息得分X40%。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附件:关于继续开展单位会员信用评估活动的通知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