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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和确认会员单位的通知
点击次数:   发布日期:2020-05-21

关于发展和确认会员单位的通知

豫建监协〔2020〕12号

各会员单位:
   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自1996年成立以来,在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的指导下,在河南省民政厅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广大会员的支持下,积极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了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提升了协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目前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即将到届,为做好换届的准备工作,现就发展和确认会员单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展和确认会员的范围
   根据社会团体必须具有广泛性、代表性的要求,本次会员发展和确认的对象主要为河南省内注册的工程监理企业、外省进豫工程监理企业、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展工程监理业务的有关单位。
   本着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上述单位均可申请加入本会。
   二、发展和确认会员单位的条件
   根据《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章程》第八条规定,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协会章程;
   (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已取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社团登记证书等相关证件;
   (四)遵守职业道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新一届理事会机构设置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民政厅有关规定,协会第四届理事会设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长、副会长、监事长和会长。
   理事单位候选人由企业推荐或自荐产生。换届筹备领导小组根据各会员单位的意愿,结合行业和地域代表性等因素从推荐或自荐名单中按会员单位总数的1/3提名,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在理事中广泛协商产生,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和监事长在行业内推举,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四、企业推荐或自荐理事的条件
   监理企业在确认会员时,如推荐或自荐理事,需具备如下条件:
   1.具备会员的基本条件;
   2.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至少一次被评为协会先进监理单位;
   3.所在区域的监理行业内,具有一定领导力和影响力;
   4.积极、热心参与行业活动,具有行业责任感;
   5.模范遵守行业诚信自律约定。
   五、确认会员的办法
   各监理单位接此通知后,请填写《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员确认表》,于2020年5月31日前送至或快递至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协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秘书处电子邮箱hnjsjlxh@163.com。
   协会将确认后的会员单位制作会员名册,在协会网站公示,据此确定会员代表大会的会员代表资格和数量。
   地址:郑州市经八路建设科技大厦311房间
   联系人:张清 0371-63820808   冀翼13733863392
   附件: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员确认表


                           2020年5月21日
通知下载:关于发展和确认会员单位的通知
附件下载: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第四届理事会会员确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