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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中做好监理工作的倡议书
点击次数:   发布日期:2018-11-26

关于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中做好监理工作的倡议书


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全省工程监理单位:
    当前,我省进入冬季扬尘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攻坚阶段,特别是对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响应工作,部署了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和扬尘治理不达标的工程项目坚决停工整改的措施。各省辖市政府主管部门正在加大执法力度,提高监督检测频次,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并将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失责行为同参建主体的信用挂钩,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冬季扬尘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事关民生,人人有责,中央及省市有明确要求,这是一场输不起、耗不起、等不起的攻坚战,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对此,我会向各省辖市建设监理协会和全省工程监理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从业人员要即刻扭转“工程监理是现场工程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不是扬尘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的淡漠态度,要从政治站位和社会责任的高度,认识到环境治理事关人民利益、事关社会安康、事关和谐发展,认清做好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厌烦和抱怨的情绪,以更加坚定的态度和务实的作风,在扬尘治理中做好监理的工作,发挥监理的作用,配合好政府主管部门的环保督查执法工作。
  二、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发挥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能动性
    工程监理企业要积极组织学习《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细则》、《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等文件,督促参建主体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密切关注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异常动态,在基坑开挖、地基基础施工、工程完工建筑垃圾清扫运输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时段,联动有关参建主体做好扬尘治理工作,严格执行“封土令”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重染污天气里限产、停工的项目,不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严禁复产、复工。
  三、加强沟通,及时整改,做好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
    项目监理机构要建立同属地辖区扬尘治理主管部门的联系渠道,加强信息的传达、沟通和反馈,无条件地配合环保督查部门和执法人员在施工现场的督查执法工作。工程监理企业要与项目监理机构和现场监理人员保持即时的沟通,及时掌握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建立落实扬尘治理的工作日志,对环保督查执法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积极、及时地部署整改措施,及时将整改结果和有关情况报送给环保督查部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集合全行业的力量,以对人民利益和社会民生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投入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行动中来,合力同心,齐抓共管,在扬尘治理和大气污染防治中,作出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应有的贡献。
 
                             河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