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24年工程监理行业统计调查数据的通知
关于填报2024年工程监理行业
统计调查数据的通知
统计调查数据的通知
豫建监协〔2025〕2号
各监理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市函〔2025〕11号,为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好河南省建设监理行业2024年度报表和2025年月报的监理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我省监理企业。
二、数据报送流程
(一)年报
各监理企业安排专人,务必于2025年2月28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上传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扫描件。
工程监理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需要上传财务证明材料。包括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补充表等,在工程监理报表系统“附件材料”栏目中上传。
(二)月报
各监理企业于每月7日前,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统计调查系统填报人员就业情况表。
三、有关要求
1.各监理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监理统计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上报工作,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调查制度,正确理解统计指标涵义,审核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按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填报统计调查数据是监理企业的法定义务,对虚报、漏报、瞒报、迟报的监理企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对不履行填报义务的监理企业,在2024年度行业协会创优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
联 系 人:杨春爱 张 洋
联系电话:0371-86555966 63936639
附件1:建设工程监理统计调查制度
2:企业填报信息承诺书
2025年1月22日